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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物业:以阳光社区服务模式重构社区信任
- 时间:2025-11-12 09:55
- 来源:中国建设报
本报记者 孙思妍
为重构社区信任,最大限度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长城物业打造阳光社区服务模式,与社区相关方携手共建阳光社区。
2007年,长城物业以深圳长城二花园为样板,打造“阳光物管模式”。在全国各地推行并持续迭代后,形成了阳光社区服务的“4431模式”,即以党建引领推动业主甲方市场主体归位,保障“四个阳光”“四项权力”“三大和谐”,并通过“一个平台”赋能阳光社区共建。
在打造“财务阳光、服务阳光、管理阳光、共建阳光”的同时,确保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呈现人与事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环境和谐的美好社区景象。在此基础上,将服务模式嵌入一应云智慧平台,赋能业主委员会管理社区,提升其合规性、专业性以及管理效率。该平台可实时在线呈现业务场景、服务流程、资金数据、公示信息等,实现“落实好事”“服务好人”“管理好钱”。
为更好地指导阳光社区建设,长城物业于2022年发布了《阳光社区服务评价准则》。该准则顺应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发展趋势、体现“阳光社区”的特征与内涵,结合社区治理方面的政策要求,构建了多维度、全方位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四个维度,包括财务阳光、服务阳光、管理阳光以及共建阳光,从计划、执行与结果三个方面进行拆分。
长城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阳光社区服务有四个典型特征——服务内容由业主定,遵从平等契约精神,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解决方案,在合同中明确委托服务的范围及内容;服务标准由业主审,定制契合业主需求且质价相符的服务标准,达成“说到、做到、有效”;服务质量由业主评,通过定期的满意度测评或专项改进计划等,客观评价服务质量并持续改进;服务资金由业主监管或共管,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制度及配套审批流程,做到用好每一分、满意多一分。这种“业主定、业主审、业主评、业主管”的管理体系,让物业服务真正“阳光透明”,从模式上消除信息差,建立双向长期信任。
基于多年实践,长城物业找到了共建阳光社区的方向与路径,即通过党建引领推动甲方市场主体归位,以市场机制保障社区健康有序发展,以社会力量助力社区共建。在党建引领、政府主导、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共建的格局下,业主甲方市场主体归位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此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得到有效监督,并获得保障质价对等的物业运营资金;市场规则充分发挥作用,行业进一步规范自律,物业服务质量得到认可;在行业标准及相关评价体系作用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形成物业管理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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