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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体现政府责任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很多地区和部门都出台各项精准措施,大力抓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工作,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

  而为了帮助残疾人康复和居家生活便利,许多地区都把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与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民生实事。例如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通过群众申请、政府买单的方式,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涵盖了残疾人家庭进出门前坡道改造、轮椅通道建设、地面平整硬化等,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贫困残疾人家庭配套设施及出行条件,使残疾人真正实现了“行得通、出得去、能入厕、能洗澡”,改善了生活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

  毋庸置疑,帮扶残疾人群体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精神理念。残疾人群体生活便利与否、幸福与否,关乎我们这个社会的和谐程度、文明程度。因此,社会各界都应提升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力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好民生保障。上海市、山西省太原市等地启动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也都提供了诸多补贴,帮助困难残疾人家庭享受现代化生活的便捷,这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尽管同全体公民的权利相比,残疾人群体的无障碍出行、无障碍生活权利是一种小众性的群体权利,但是在现代文明社会的语境下,这种小众权利的呵护程度折射出社会的文明程度。而启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帮助他们排除生活与出行的障碍,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残疾人享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和更加均等的社会服务,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全体公民的关心,也彰显了较高的社会和谐指数和居民幸福指数,更是政府用心治理城市的一种体现。

  沈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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