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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 逄 瑞
 

  万里山河起宏图,东方风来满目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决定》强调,“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房地产发展在新旧模式转换之际作出了顶层设计,为更好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绘就了改革蓝图,为在新征程上实现全体人民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奠定了坚实基础。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把握好目标和问题、增量和存量、短期和长期的关系。

  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但房地产市场区域分化突出,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和工薪阶层的住房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住房发展的主要矛盾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从增加供给转为优化结构、提升质量,亟须锚定新目标、围绕解决新问题,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增量优化和存量提质相协调。当前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为“好不好”,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加,老百姓提升居住品质的愿望更为强烈,对房屋的安全性、健康性、适老性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市场上高品质的住宅产品和服务供给相对不足,存量住房的安全管理和品质提升还不够完善,需要增存并重、同时发力,构建新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将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短期防风险和长远促转型相统筹。由于资本无序扩张,部分房地产企业形成了“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开发融资方式,积聚了大量风险,传统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解决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突出问题,为中长期构建新模式打好基础。

  如何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决定》从三个方面明晰了改革的路径和重点。

  供给方面,形成从租到购、从保障到市场、从刚需到改善的梯级化、多样化的供应体系。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继续大力支持住房租赁发展。加快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以政府为主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解决好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以市场为主满足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加高品质住房供给,下大力气建设“好房子”。

  调控方面,继续坚持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是以城市为单元的区域性市场。政府要进一步用好已经充分赋予的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统筹好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相关政策,有效激发潜在需求;以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抓手,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新机制,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

  制度方面,改革完善基础性制度体系,与新模式转型要求相适应。一定的发展目标,产生相应的基础性制度,形成一定的发展模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房地产基础性制度要从服务于增量扩张转为服务于存量提质,改革房地产融资、销售、土地等制度,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制度,形成房屋安全长效机制。

  潮头登高再击桨,无边胜景在前头。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顺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房地产转型调整中的问题,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以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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