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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处罚乏力小产权房"顶风"热销
- 时间:2018-06-27 21:44
- 来源:建设行业信息网
【建设行业.报道】近来,国家有关部门一再重申,严查小产权房在建、在售案件,因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未经征地、没有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不能从事商业开发。
然而,一些地方小产权房销售依然火爆。分析人士指出,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属于“歪门邪道”,化解小产权房的矛盾,迫切需要开“正门”、堵“邪道”。
记者在北京市小产权房比较集中的昌平、通州、房山等地采访了解到,由于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不断升值,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相对滞后,于是“歪门邪道”的小产权房乘虚而入,一些商家误导购房者“绝对安全”,导致消费者跟风购买。
在小产权房热销的同时,国土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显得比较乏力。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非法用地,国土部门只能走“停工通知、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通知、法院诉讼”的程序,周期长、效果差,对于违法者缺乏威慑力。
一位北京市昌平区国土部门干部坦言,不少小产权房已有居民入住,很难“一拆了之”。
北京市国土局数据显示,2012年6月至今,北京市共清理认定83个小产权房项目,总建筑面积300多万平方米,但目前仅拆除6万多平方米。
“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城乡之间对于农地溢价的争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指出,“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城市开发垄断了农地升值的收益,农村方面难以分享其收益,容易诱发‘歪门邪道’,小产权房现象就是一例。”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江帆说:“小产权房违反了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但长期以来,有关部门查处措施不力,使得这一问题复杂化。”
如今,现有小产权房居民“安居乐业”的现状,也给其他人带来了误导:一是认为成片建设的小产权房比较安全;二是村委会开发的小产权房比较保险;三是有村民一起居住的小产权房比较安全,等等。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1995年到2010年间,全国小产权房竣工建筑面积累计达7亿多平方米。
业内人士建议,处理小产权房问题,应该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部分,采取不同方式处置。
一方面,对于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查处;另一方面,对于存在多年的“存量”部分,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回避矛盾只会造成矛盾越来越多。”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应该分门别类,尽快清理整治,该拆除的抓紧拆除,能转化的尽快转化。”
责任编辑:崔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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