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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如所愿 “住”进美好生活

  本报记者 陈 斌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部署,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切实践行让人民群众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的使命,通过多渠道发展租赁住房、人才安居保障工程等方式,实施保障与市场双轮驱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截至目前,累计筹集各类租赁住房13.58万套,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5.38万套、盘活存量租赁住房8.2万套,明显改善各阶层新市民、青年人居住条件。

  空置已久的安置房变公寓 让新市民住得安心

  丰盛忠租住在重庆巴南区南彭劳动者青年公寓内一套39平方米的房间里。身为湖南人的他现在在重庆京东物流中心工作。丰盛忠说,劳动者青年公寓离他工作的地方很近,步行10分钟即可上班,非常方便。周边同类型的房屋月租一般在1000元左右,而青年公寓每月租金只需 650元。“房间配有抽油烟机、电视、冰箱、洗衣机、沙发等家电家具,都是新的,非常好用,性价比很高,改善了我的生活,让人安心!”

  据了解,该劳动者青年公寓原是两栋长期闲置的安置房。去年以来,重庆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建设银行巴南支行合作,就盘活闲置资产和发展租赁房屋展开探索,将两栋闲置的安置房打造成为劳动者青年公寓。

  该劳动者青年公寓处于重庆市巴南区南彭物流园区附近,共有房屋540套,每套约40平方米;其中,288套装修为散租标准间,252套装修为企业职工宿舍,可满足约1600人入住需求。这个劳动者青年公寓,房屋装修期间就受到附近多家企业关注,先后与京东、滴滴货运、多美特、蓝腾、拓高等十余家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

  该劳动者青年公寓,是重庆发展租赁住房的一个缩影。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盘活利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闲置房产,发展租赁住房,重庆还专门组建了国有的重庆市渝地辰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打造市级国有住房租赁投资运营平台。

  据悉,通过梳理市级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闲置房产,引导专业化租赁企业参与运营,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目前,重庆已累计盘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闲置房产1.6万间、63.7万平方米。同时,积极推进市场化租赁住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互通,引导空置的住房资源以适当方式面向社会出租。

  筑“巢”引凤 让高层次科技人才住得舒心

  在重庆仙桃国际大数据谷上班的王军对记者说,“以前我每天六点起床,开车近两个小时,赶得要命。现在八点起床,走路上班,非常从容,而且这里高品质的硬件和贴心的服务让我很舒心。”王军在龙湖冠寓人才公寓住了近二个月,感觉“幸福指数蹭蹭上涨”。

  在龙湖冠寓人才公寓,像王军这样的新市民还有近400位,他们大多数是在国际大数据谷里的企业工作的白领。这里提供的400余套不同类型的公寓,满足了较高层次科技产业人才的租住需求。

  龙湖冠寓负责人表示,为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租赁住房政策、配合重庆人才引进工作,让更多高层次新市民安居乐业,他们通过改造现有存量商品空置房等方式,为重庆新市民提供了6500套租赁住房,较好地解决了近万名中高级科技人才新市民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据了解,重庆积极鼓励市场主体盘活利用闲置商业商务用房,多渠道发展市场租赁住房,增加各层次租赁住房供给。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存量商业商务用房盘活利用实施方案,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持的存量商业商务用房改造为租赁住房,形成集中式供给,既解决商业商务用房的空置问题,又增加新市民在租赁住房房源选择的空间。目前已累计盘活商业商务用房2.8万间、139.6万平方米。其中,龙湖冠寓通过这种方式,已获取房源9501间。

  不仅如此,重庆还通过“存房”业务盘活居民个人闲置房源,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租赁企业规模收储、托管居民个人的闲置房屋,委托专业化租赁公司改造和经营,对外提供规范、达标的租赁服务,增强新市民租住房源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累计盘活个人闲置房屋5.9万间、286.2万平方米。

  多举措发展租赁住房 让新市民住得开心

  据悉,重庆2019年年底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近年来,重庆发展租赁住房以盘活存量为主、新建改造为辅,采取整体转化与零星转化相结合的方式,在中心城区商业密集区域、大型产业园区、高校集中区域周边筹集一定数量的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市场主体通过自建、改造、租赁、购买、委托、合资等多种形式,开展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帮助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

  今年6月,重庆制定出台国内首部“商改租”建设标准《既有非住宅建筑租赁居住化改造技术标准》,细化明确评估与策划、场地与建筑、结构、建筑设备、消防、施工与验收、运行维护等10个方面内容。

  该建设标准解决了“商改租”等技术边界不明确、设计内容无依据、施工验收维护缺乏科学指导的问题,明确了改造后建筑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应少于10年、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应小于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6%等具体内容。在进一步规范非居住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及工业厂房租赁化改造项目实施,盘活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和工业厂房的同时,也为市场带来大量的租赁住房房源,有效缓解了流入人口租房难的困局。

  据了解,重庆市城镇化率、流动人口规模呈现双增长趋势,这将持续激发租赁房市场活力。而大力发展各类型租赁住房,不仅有利于增加租赁市场有效供给,改善租赁供需结构,还能让新市民快速融入城市生活,真正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如所愿,“住”进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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