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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强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努力提升新市民居住幸福成色
- 时间:2022-08-03 10:06
- 来源:中国建设报
人才是未来竞争的关键,青年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生力军。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城镇居民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难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西省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民生属性,省政府办公厅于去年年底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强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破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难题,努力提升新市民居住幸福成色。目前,江西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57115套,开工率达91%,17350套住房已竣工,进展情况良好。
加强顶层设计 把握规划精度
精心谋划定好盘子。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注重在顶层设计上下功夫,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写入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纳入全省民生实事工程和“幸福江西”建设。各地在组织调查摸底、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租赁住房供求和品质状况,按照供需匹配的原则,科学制定了本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规划目标并明确年度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9.82万套。
多向合力筹集房源。江西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产业园区企业、高等院校等各类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多方主体参与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包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房闲置房屋,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通过多向合力,让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
明确标准租得安心。结合新市民、青年人在居室户型、租金期望、租房年限等方面的需求,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标准,在租金标准上,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租户可负担、企业能持续”原则,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确保运营单位、市场主体“可持续发展”,承租户“租得起”。
坚持因地制宜 盘活闲置资源
合理布局建设。按照“合理、集约”的原则选址布点,重点在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商业楼宇等多点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确保新市民、青年人“租得到、住得近”,促进职住平衡。
用活市场机制。积极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引导专业化、规模化房屋租赁企业,依托现有存量房源,打造一批环境舒适、性价比高、标准化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满足了市场需要,又稳定了企业经营,还有利于避免散租矛盾纠纷,为改进租赁市场服务提供了示范样板。
挖掘闲置潜力。全方位挖掘存量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资源,推动将各类商业、办公、旅馆、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以及政府和各类社会主体闲置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建设的职工宿舍(周转住房、倒班房)等各类存量居住房屋,按政策逐步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管理。
全面压实责任 提升保障品质
强化组织保障。江西省要求各地把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提高民生品质、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工作,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省、市签订任务书,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督查考核、调度约谈等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强化政策保障。为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江西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省级财政安排0.8亿元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强化公共服务,明确在居住证或户口迁入、基本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和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等方面,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享受户籍居民的同等公共服务标准。明确要求税务及水、电、气等部门和机构必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分别制定具体优惠措施,实现投资主体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享受税费减免,水、电、气按居民标准执行,切实减轻投资主体和承租人负担。
强化融资保障。为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需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各地住房保障部门主动对接银行机构,为投资主体牵线搭桥,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住房保障部门、银行机构和投资主体之间定期对接、项目互通、信息共享。
江西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来赣安家落户、就业创业,为打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江西样板”、推动江西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住房保障。
赣州:锚定“1234” 助力实现“安居梦”
赣州市在全国较早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通过抢抓机遇,领先部署,扎实推进,锚定“1个方案、2个突出、3个保障、4个规范”,初步形成了多主体投资、多渠道筹集、全方位保障、规范化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局面,成为全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城市之一,有力破解新市民、青年人“买不了、租不起、住不好”的住房难题,助力新市民、青年人实现“安居梦”。
精心谋划 “1个方案”定盘子
去年10月,赣州市制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建立了基本制度框架。一是以满足需求为导向,明确发展目标。聚焦需求和供给两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摸底,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住房发展规划,确定“十四五”时期全市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58万套。二是以减轻负担为原则,明确房源标准。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长租期,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租房贵、租房难的问题。在户型标准上,明确单套住宅建筑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70~90平方米的户型不超过15%,产业园区及工业企业主要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精准发力 “2个突出”抓筹集
大力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根据实际需求,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产业园区配(改)建,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2021年,全市产业园区企业转移人数同比增长12.7%。根据园区实际,把房源筹集的重点放在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上,精准保障产业工人需求,助力园区企业发展。据初步统计,“十四五”期间将筹集产业园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5.1万套(间),可满足14.2万产业工人住房需求,约占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55%。二是突出存量改建,定向保障公共服务群体需求。充分利用存量房屋、土地进行改造和新建,完善配套功能,采取“定向筹集、定向配租”的方式,精准保障基层公共服务群体住房需求。全市预计可筹集此类房源1.5万套,解决教师、医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基层干部等4.2万人的住房困难。
精细措施 “3个保障”促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县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督查考核、调度约谈等工作机制。市政府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县级高质量发展考核,与县市区签订了任务书,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截至5月底,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开工1.38万套,占2022年全市筹集计划1.67万套的83%。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在认真落实国家、省支持政策的同时,明确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由当地财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市级财政给予一定支持。在户口迁入、基本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等方面,新市民、青年人享受户籍居民的同等标准等。三是强化融资保障。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住房保障部门、银行机构和投资主体之间定期对接、项目互通、信息共享。住房保障部门主动对接银行机构,为投资主体牵线搭桥,争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金融信贷支持。
精美呈现 “4个规范”强监管
出台一系列制度规范,建立了项目从认定申请到交付使用,直至承租退出的全流程“模板化、标准化”监管体系,着力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一是规范项目认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组织联合评审,落实“一证通办”机制。到目前,全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部发放认定书,共38份,认定房源1.667万套。二是规范建设监管。住房保障部门与投资主体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协议》,明确投资主体运营期限、资产管理等权利和责任。三是规范主体运营。明确运营主体必须将房源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租赁方案和承租资格需由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认,不得擅自分配或拆分使用。享受过税费减免或水、电、气居民价格的商铺、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原则上只租不售。四是规范承租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线上申请、集中审核、常态配租”,重点保障新就业大学生、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进退有序的人员管理机制,搭建承租人不动产交易预警平台,确保住房资源使用公平公正。
南昌:先行先试谋发展 善作善为求实效
作为全国首批、全省首个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南昌市抢抓机遇、乘势而为,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新阶段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先行谋划、先试探索、先创经验,全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难题。
“十四五”期间,南昌市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万套(间)。其中,2021年、2022年分别筹集5457套(间)、24543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南昌市按照“多主体多方式筹集、多渠道多层次盘活”的原则,以盘活为主、新建为辅,重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目前,全市已经筹集72个项目、共30132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超额完成两年3万套(间)的目标,努力打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南昌模式”。
从“低效闲置”挖潜 优化房源供给
南昌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鼓励多方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资和建设,充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房闲置房屋,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按政策逐步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使用和管理。
目前,通过租赁住房、存量闲置房和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工改租”“商改租”等方式已筹集54个项目、17753套(间)。其中,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公租房项目28个、9923套(间)。结合新市民、青年人的分布特点和需求特点,按照“合理、集约”的原则选址布点,重点在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商业楼宇等多点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让其“租得到、住得近”。目前,南昌市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9个项目、9899套(间),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3个项目、1063套(间),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1个项目、280套(间)。
以“政策制度”引领 规范全程监管
今年2月,南昌市出台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土地、财税等支持政策,加强出租、运营等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全过程。
重点聚焦“四个把握”:一是把握政策落脚点。明确已出让的商业用地或商住混合用地,可将商业用地调整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把握职住平衡点。创新居住证办理政策,对非本市户籍的新市民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先入住后补证;放宽无房区域限制,租赁对象个人在市中心城区名下无房即可申请。三是把握审批契合点。建设单位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及民用水、电、气价格等手续,开通审批绿色通道,采取优先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等方式,加快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四是把握建管衔接点。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分割、销售、转让”字样及用地性质等;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模块,推动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营管理。积极推行“租购同权”政策,准予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按规定办理户口迁入登记或申领居住证,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等。
把“市场机制”用活 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政府搭台、市场唱戏”的理念,积极引导彩天、龙湖、蜜租等专业化、规模化房屋租赁企业,依托其现有存量房源,打造一批环境舒适、性价比高、标准化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彩天、龙湖、蜜租3家企业在南昌市的5个项目、1137套(间)房源已纳入南昌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计划。从2019年开始,青山湖区先后引入一站式创业及生活服务社区品牌“彩窝公寓”和“冠寓公寓”。在权属不变、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利用低效的商业办公、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打造了4个环境舒适、性价比高、管理规范的集中式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以独栋楼宇为运作标的,统一风格打造、统一价格出租,由专门团队进行集中式统一管理。推行标准化服务,租金交一押一,配备专门物业服务企业和管家,探索出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有益经验。
南昌市2021年5457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成率达95%,2022年2467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已全面落实落地,开工率已达90%以上。
南昌经开区:紧扣“三双”举措 筑巢引凤“暖心留人”
近年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昌经开区”)区内产城融合步伐不断加快,一大批龙头产业、高科技企业配套制造业基地、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落户南昌经开区,辖区人口快速增长,租赁住房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南昌经开区创新“产业园区标准厂房配套新建保租房”模式,规划建设了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员工周转房)13个,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员工周转房)6000余套(间),可解决2万余人的住房需求,成功招引50余家企业入驻园区。
坚持政策和资金“双轮驱动”,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化”。一是抢抓政策机遇。结合南昌经开区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际,争取政策支持,争取中央预算投资专项资金3381万元。二是创新资金模式。南昌经开区创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筹措”模式,采用了银行项目贷款和市场化债券相匹配的方案,以互补的形式多元化保障项目资金成功落地。
坚持硬件与软件“双管齐下”,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品质化”。一是实现“拎包入住”。采用“前居后厂”的设计理念,入驻企业既可以定制设计方案,也可以直接选择配套用房,提供一站式的标准厂房和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优化资源配置。同时配套建设食堂、超市、活动中心、电影院等设施,形成了“生产+生活+生态+智慧”等业态生态圈,实现企业员工拎包入住。二是做到“精细化管理”。产业园区委托专门企业统一经营管理,或由企业进行自主管理,全方位满足园区企业的个性化需求。三是推行“管家式服务”。园区服务中心涵盖招商、物业服务、管家服务、综合业务4项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24小时管家式”专业贴心、点对点服务。
坚持政府与社会“双方联动”,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社会化”。一是以“有效的政策”壮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一方面强化政策扶持力度,给予租赁企业享受民用水电气价格、增值税、房产税等方面的优惠;另一方面将国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与南昌经开区园区规划、招商引资政策、助力企业发展等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工业用地双控指标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园内多个地块双控指标集中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以“有效的模式”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产业园区标准厂房配套新建保租房”模式为抓手,加快推动辖区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供给步伐。三是以“有效的监管”撑起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原则,加强对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租金评估等方面的指导、严格监管,有效解决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监管薄弱的问题。
本版文字、图片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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