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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立预售商品房学区风险公示制度 严查楼盘“学位房”虚假广告
- 时间:2021-04-14 18:28
- 来源:建设行业信息网
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教育局近日联合印发《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房住不炒”的要求,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部门联合印发整治方案
据了解,从今年2月起,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教育局已经在深圳全市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联合整治行动聚焦“学位房”违法广告问题,通过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厉的处罚、更加有效的措施,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
据介绍,在整治行动中,将加强对527家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广告的监测,涵盖7份报纸、23个电视频道、8个广播频率、38家自设网站、19个APP、218个微信公众号、213个移动网页、1个移动新闻门户;市、区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预售楼盘(包括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已获颁《施工许可证》的楼盘)开展联合检查。
同时,还召开房地产广告规范整改会议,通报深圳市房地产广告存在的问题,敦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广告发布媒体、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对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对制作、发布涉及“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除依法查处外,还将移交行业协会进行自律惩戒,并记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纳入信用监管。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行披露曝光,营造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的舆论氛围和导向。
四项措施确保监管常态化
为整治“学位房”虚假宣传,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教育局还创设了四项监管措施:一是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留存报备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将预售商品房广告等宣传资料提交三个部门留存。
二是建立预售商品房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日常检查中及时互通分享信息,形成信息互通共享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联合检查制度,市场监管、市住房和建设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待售商品房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广告宣传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提示等。
四是建立预售商品房学区风险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面、真实地宣传介绍学区情况;应当将目前楼盘所处学区情况、未来可能出现的学区变化风险和查询学区、入学政策的途径,通过合理方式在营业场所和官网公示,以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在就近入学、摇号派位、多校划片等教育政策改革形势下,对购房者来说未来孩子入读存在对应学区变化的风险。“学位房”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应该作为市场秩序整顿常态化的一个方面,这也需要市场监管、市住房和建设局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来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发商申请预售的时候可以及时互通分享信息,提前告知开发商在宣传时可以明确就近入学哪几个学校,而不是简单地绑定某个“名校”,从而形成良性机制。对于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开发商应加强违规处罚,同时纳入失信监管名单。
(责编: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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