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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对物业服务企业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

  物业服务企业是小区业主的“大管家”,物业服务的好坏事关社区居民是否能拥有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及服务能力难免参差不齐,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居民群众满意度,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建立健全风险监管、信用评估、分类分级监管、项目备案及信息采集等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风险及信用评价,实现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

  在信用评估制度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基础分值为100分,如存在物业服务项目交接时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将扣20分;存在未进行定期应急预案演练、未如实公示和及时更新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情况将扣10分;存在未落实每日清运1次生活垃圾到指定垃圾消纳场所、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证金或押金等情况将扣5分。该信用等级评估将实行动态管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

  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方面,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将根据其风险等级和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被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风险低、信用好的住宅项目,监督主体将减少对其检查频次;对风险高、信用差的住宅项目,将提高检查频次。其中,被评为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由区级监督主体每年检查一次,街道(乡镇)级监督主体每半年检查一次;被评为D级的,将由市级监督主体每季度检查一次,区级监督主体每月检查一次,街道(乡镇)级监督主体每两周检查一次。

  同时,北京市将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场景监管,拟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编制《住宅项目物业服务合规手册》,一次性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遵守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提示违规风险和法律责任;编制《物业服务场景综合检查单》,按检查单所列内容开展检查,确保检查规范性;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优化检查方式,开展联合检查。

  经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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