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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成为住宅『标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笔者看来,此次《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的亮点,在于对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的规定特别详细,让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有“规范”可循。

  近年来,随着城市迅速发展,住宅建筑越来越多,电梯也越来越多。可是在部分地区,由于电梯“容量”太小,根本放不下担架,当住户中出现危急重症患者时,只能靠人将患者一层层抬下楼,费时费力,有时甚至延误了患者的最佳救治时间。

  其实,早在2012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中,就明确要求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然而,仍有部分地区的住宅并未按规定设置电梯。

  笔者认为,原因在于:一是安装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不管是宽轿厢、还是深轿厢,都会增加建设成本、公摊面积,影响市场销售;二是《住宅设计规范》对未安装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行为缺乏硬性监管与惩罚手段。

  因此,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应当成为住宅“标配”,一方面,将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纳入相关部门验收时的必做“功课”,否则,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竣工验收;还应制定相应的监管手段与惩罚措施。

  另一方面,开发商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居民的生命安全方面进行考量,依据规定安装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当住户中出现危急重症患者时,担架能在电梯中“从容”使用,将病人安全、快捷地转移至楼下,为其得到及时救治赢得宝贵的时间。

  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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