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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七条”引发多方联动效应 楼市寒意渐起(5)


  中介张先生告诉记者,临近年底,银行放款周期加长,确实为购房着带来些制约,“不过,通常我们会在合同上写清楚,如果是因为银行过期没有放款的话,责任不需要购房者承担。”不过,仍然有房东担心银行放款延期,在出售房产时要求首付比例增加,“有些房东由于急需资金,又不想等银行放款,在卖房子的时候就会和我们说清楚,首付要七成,这样即便之后的贷款下不来,他还是会有充足的资金去置换新房。”
  巧签合约缩减放贷时间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表示,有三种解决方式。第一,就是像上述东陆五街坊的购房者,最后用借钱的方式凑款。第二,如客人资质较优,置业顾问可向银行深入联系,要求开放特别通道,加速放款。第三,房东需要款项较急,可自己出资800元,要求银行加急放款。这样房东要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以及过户收据等凭证,到银行办理。这样的放款期为7—10个工作日。一般情况,20-30日办产权正式合同、凭借产证7天放款,时间上迟了很多,目前凭证放款时间更长,有的要30天。如分行11月初成交的一套东陆二街坊的房源,就是上述情况。房东“卖一买一”,约定买房到款时间为2013年12月底。购房者要排到2014年1月才能放贷。最后房东自费800元加急,让购房者提前完成放贷。得到了放款总价153万,用于购买置换的195万元的另一房源。
  在操作上,由于放贷期限、放贷额度延迟放款的现象较多。行内也有另一种提前解决的措施,如果房东不急。可以签订附属合约,给予购房者充分的缴款时间。

(责任编辑:胡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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