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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再融资开闸后首份重组方案获批 迪马股份收获大股东41.51亿元资产
- 时间:2014-03-27 10:13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继中茵股份、天保基建、北京城建后,迪马股份成为近期第四家再融资方案获证监会放行的房企,同时也是房企再融资开闸后,首个过会的房企重组方案。据悉,迪马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并不是单纯的融资,更多的是要解决与大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而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再辅以配套融资。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放行房地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意味着资本市场对房地产企业关闭了近4年的大门已经完全敞开,再融资、资产注入等运作方式均将进入常态化。而随着中央在深化改革中“市场化”思维的逐步落地,包括房地产在内的实体经济所面临的政策环境正在悄然变化。
3月26日晚间,迪马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获得证监会无条件通过,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27日开市起复牌。
对于本次重组,迪马股份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开发土地面积将增加约190万平方米,资产规模、股东权益规模和销售收入将显著提高。
去年8月份,迪马股份发布重组预案,拟以3.52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东银集团等三家企业合计定增约11.79亿股股票,收购四家地产公司估值约41.51亿元的资产,同时配套融资13.83亿元。交易完成后,迪马股份将拥有同原地产100%股权、国展地产100%股权、深圳鑫润100%股权、东银品筑100%股权,大股东东银控股旗下所有房地产业务全部装入迪马股份,彻底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
巧合的是,3月24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公布,力推企业兼并重组,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含金量颇高,并明确指导证监会、国资委、商务部加速放权。除了借壳上市须继续严格审核外,上市公司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均取消行政审批;在并购重组支付手段、定价等方面也更加灵活,允许发行优先股、可转债作为支付方式;上市公司兼并非关联企业,不再强制要求作出业绩承诺。
此外,据记者了解,迪马股份的重组能无条件过会并非偶然,这与大股东的决心不无关系。根据东银控股与迪马股份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以及补充协议,标的资产2014年、2015年、2016年的扣非净利润分别要达到6.28亿元、9.11亿元和9.46亿元。如果没有实现利润目标,将由东银控股进行补偿,补偿方式是迪马股份以总价1元直接定向回购东银控股持有的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如若出现东银控股本次所认购的股份数量低于应补偿股份数量的情形,不足部分由东银控股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王 峥 李金明)
(责任编辑:徐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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