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房地产>>城市>>

建立居民共识达成机制 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 曾永光 王军 董爱

  2019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通过“试点探索、逐步推开”方式稳步推进,基本形成了“党建引领、政府引导、民主协商、基层自治”的推进机制。目前,宜昌全市已累计实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540部,2022年计划完成加装电梯200部。

  多措并举推进居民共识达成

  居民共识达成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最大的难点,主要原因在于低层业主出于对采光、通风、隐私等的担心,加之加装电梯对他们通行并无改善或无明显的改善,普遍对加装电梯有抵触心理。宜昌在实践中采取了以下措施来化解加梯矛盾,推进居民共识达成: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党建引领促统一,街道、社区、业主以及社会组织等多方联动,建立健全基层调解、听证的沟通机制,营造和谐加梯的良好氛围。听证会由街道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组成。听证会议程由同意与反对加梯双方陈述举证、双方质证辩论、听证员答疑询问、双方最后陈述、形成合议等一系列环节构成,主要聚焦加梯给低层居民带来的生活影响、费用分摊以及权益补偿等方面。

  ●加强宣传,讲好“加梯故事”。

  2020年6月,宜昌拍摄了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故事主线的微电影《楼上楼下》,其中部分加装电梯的业主进行了本色出演。

  2022年宜昌市开展首届“寻找最美加梯人(项目)”活动,弘扬和褒奖在加装电梯过程中牵头业主和社区工作者的努力和付出。

  通过这些活动,展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基层社区、小区业委会以及居民在探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机制过程中的共同努力,也弘扬邻里守望相助的精神风貌,有力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开展。

  ●明确低层业主利益补偿机制,推动达成共识。

  根据《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实施主体在加装电梯初步方案中应该明确对于低层业主的权益补偿方式。实践中,部分加装电梯业主对一楼地坪、绿化、晾衣架等设施进行修缮,部分加装电梯业主协商一致后给予一楼业主1万元左右的经济补偿。

  推动居民共识达成的阻碍因素

  相关单位在宜昌调研过程中,当地反映在推动居民达成加梯共识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低层业主反对加装电梯仍是普遍现象,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的不同态度仍是制约达成共识的障碍。

  在实践中如何做通低层业主的工作,使其支持加装电梯,至少不阻挠加装电梯仍是一个充满挑战的工作。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适用缺乏权威解释。

  实践中,有业主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所规定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有疑问,认为加装电梯属于从无到有,不能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关于表决问题,是整个小区进行表决,整幢楼进行表决,还是每个单元进行表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有业主认为加装电梯违反了民法典第293条所规定的“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内容,侵害了相关业主的权益。

  政策支持建立居民共识达成机制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居民共识的达成既是加装电梯工作推进的基础,也是加装电梯工作推进的难点,根据宜昌市加装电梯的实践,在坚持党建引领的基础上,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和支持政策来推动这项工作:

  ●培养“牵头人”是达成居民加装电梯共识的关键。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自下而上的工作,需要有加装电梯意愿的业主达成初步意向,向街道进行申请。在此过程中,需要有业主作为牵头人,凝聚全体业主意见,达成加装电梯的协议,并取得大多数业主对于加装电梯的同意。从宜昌和全国其他地方的实践来看,能成功完成加装电梯工作的,加装电梯牵头人很关键。

  街道、社区可以有意识地在小区业主中寻找一些沟通能力强、有威望的业主担任加装电梯牵头人,并组织他们与已成功的牵头人进行交流,培养出一批工作能力强的牵头人。

  ●对于社区等基层组织进行适当奖励。

  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协调工作也是加装电梯共识达成必不可少的,需要对他们的工作予以肯定和鼓励,可以进行适当的奖励。

  ●考虑低层业主的利益和诉求,使其有长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增加低层住户的长期获得感和幸福感很关键。如,加装电梯有架空层,一楼住户可以免费增加一个连廊,所以对加装电梯反对不激烈;没有架空层的低层业主,应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一定补偿。

  ●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加装电梯结合起来,加装电梯意愿强烈的小区优先进行改造。

  目前,老旧小区改造都要进行意愿调查,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优先进行改造,可以在进行老旧小区意愿调查的时候,同时进行加装电梯意愿调查,加装电梯意愿强烈的小区优先进行改造。这样可以起到鼓励加装电梯的作用,有利于后续加装电梯共识的达成。同时,统筹了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综合实施管线迁移、绿化迁改等事项,避免重复施工,降低加装电梯的费用,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

  江苏省常州市统筹考虑居民当前与长远需求,推动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同步加装电梯的做法值得推广。

  一是对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同步组织加装电梯政策解读、居民协商等工作,引导居民充分认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政策机遇。

  二是在推动居民形成共识前提下,将加装电梯列入改造内容同步开展方案设计,在管线改造时,统筹实施加装电梯所需地下管线迁移,管线迁移费用纳入改造费用解决。

  三是对居民暂未形成共识、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楼栋,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地下管线改造时,预留加装电梯基坑空间条件,避免今后加装电梯时重复迁改管线。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为加装电梯提供司法保障。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涉及居民切身利益,仅靠业主之间的协商和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协调很难达成共识,需要加强司法保障。

  随着加装电梯工作在各地逐步展开,各地法院受理加装电梯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这些案件集中在高层业主与低层业主在加装电梯问题上的纠纷。但各地法院在低层业主的容忍义务、告知方式、表决方式和对低层业主的补偿等方面判决的尺度不太统一,容易造成实践中的困惑。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加装电梯司法案例的基础上,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加装电梯项目适用的法律条文、居民表决范围、参与率、同意率等具体规定,破解加装电梯实践中的难点堵点,为加装电梯提供司法保障。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