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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

  本报记者 周 丽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工作机制,开展整治行动。

  认真部署开展整治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省委网信办联合印发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转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认真制定本地区整治方案,成立专班,明确总体工作目标、重点整治事项、工作任务节点等事项,结合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专项行动。

  规范房屋交易市场

  针对全装修商品房销售纠纷问题,2022年3月,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商品住宅项目精装修分类定制交付标准指导意见(试行)》,推行商品住宅项目精装修分类定制,明确原样板房应至少保留至项目交付使用后6个月,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分类定制”原则,在同一楼盘区分不同楼栋、不同户型,设计制作不同交付标准精装修住宅,满足客户多样化装修需求。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发现未发布真房源、未落实房源书面委托、未建立业务台账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共有32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自查反馈,各类网站平台下架虚假房源共22062套;召开了中心市区规模居前12位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座谈会,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房地产中介行业整治要求,要求做到房源不虚假、价格不哄抬;会同市网信办,责令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自媒体停止更新14天,并要求其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提示购房人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未将购房款缴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15项违法违规行为,并抽检了2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

  加强物业服务行业整治

  为加强物业服务行业整治,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2021年第三季度,省级工作小组4次下沉到福州、漳州等市,深入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和压力传导,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福建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通过网站、公众号发起小区收费信息公开自律倡议,组织227家企业签订了规范收费承诺书,承诺合法经营、规范收费、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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