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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标本兼治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周 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部署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以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房屋管理局等10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联合印发《上海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积极成效,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聚焦整治重点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房屋交付和配套设施建设摸底调查。上海市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2021年度交付或计划交付的新建住宅项目,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分析延期交付原因、延期时限、涉及影响户数、信访投诉情况、处置措施等,建立延期交付风险项目台账,跨前服务指导,保障项目按期交付。针对逾期交付项目,指导企业编制问题化解方案,指导区局建立风险矛盾处置预案。对完整居住社区未按规划要求建设配套设施的新建住宅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上海市严格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管理,明确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范围,同时规范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中介机构经营范围的表述。建设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从租赁房源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住房租赁交易服务、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租赁房屋安全等方面加强管理。

  加大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力度。上海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的“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对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公共收益公示、维修资金收支账目、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等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加强价格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上海市持续开展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积极运用价格提醒、告诫等行政指导措施督促住房租赁企业在收费前应当出具收费清单,列明全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就一次性支付长周期租金可能产生的租金损失风险对当事人进行提示。

  加强房地产广告监测执法。上海市将房地产广告列为2021年广告监管重点领域,重点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房地产广告、虚假宣传和承诺投资回报内容等违法广告。开展房地产网络专项监测,聚焦“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等40余个特征语义词,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网络经营主体展开搜索,对涉案线索及时运用网页留证系统对涉嫌违法页面进行留存。

  形成整治合力 提升整治效果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上海市查处了一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干扰房地产市场调控、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截至2021年年底,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住房租赁类案件940起、房地产经纪类案件822起;房管部门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检查行动30071次,出动检查人员1892人次,查处未公示收费信息小区10个;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广告案件80起、无照经营房产中介案件5起、不正当竞争案件16起、价格违法案件12起。上海市通报了9起房地产企业不正当竞争、广告违法、价格违法、发布虚假房源等房地产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加大违规行为曝光力度,提高震慑效果。

  强化政策协调 建立联动机制

  上海市强化房地联动、住房金融联动和管理执法联动,将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作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和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完善行业监管和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企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金融监管部门采取责成商业银行暂停相关合作业务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房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进诚信平台与行业管理对接,实施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将房地产领域失信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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