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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保障房 为新市民青年人解忧

  近日,国新办就《“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不可否认,进城务工人员、刚毕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难是个现实问题,除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滞后之外,也与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无序、管理缺位等有关。因此,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应从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入手,一方面,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对房租价格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另一方面,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让新市民、青年人分享住房保障的“福利蛋糕”。

  2019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已部署在沈阳、合肥、福州、济南、长沙等13个城市开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重点发展面向新市民的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些试点城市积极探索政府给政策、银行给支持、多主体参与的可持续商业运作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1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推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建设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

  这就表明,国家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为新市民、青年人“定制”保障性租赁住房。据了解,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既符合新市民、青年人的承受能力,也能满足他们的基本租住需求。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建在城区、产业园区等区域,能够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阶段性住房困难,为他们在城市安居乐业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笔者认为,为新市民、青年人“定制”保障性租赁住房,要坚持公平原则。各地应制定操作性强的分配细则,明确申报、资格审查、发放、后期管理等各项程序及租金标准。同时,要突出“两个优先”,一是困难新市民、青年人优先,体现保障房政策扶贫帮困的公益性;二是优秀新市民、青年人优先,实行积分排名,彰显“奖优”原则,激励广大新市民、青年人在城市建设中创先争优,敬业奉献,使新市民、青年人更有幸福感和创造力。

  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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