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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加快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 包 璋

  组织多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对2021年度建设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集中研究讨论,一次性审核出具项目认定书9份,认定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新供应国有用地建设等类型住房6578套(间)。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经过前期充分论证、认真梳理、反复核验,区政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采取批量办理的方式,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发放速度。

  为了让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有保障,让更多的人才选择蓉城、扎根蓉城,成都市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项目联审和部门联动机制,优化审批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已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131份,认定房源7.8万余套(间),纳入2021年计划的项目已全部发放认定书。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成都市高度重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市委常委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市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主持召开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相关负责人专题汇报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其进行研究讨论,对项目落实和项目认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同时,市、区两级政府迅速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推进机制,研究审议项目认定有关事项,协调解决项目认定推进难题,统筹推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分门别类针对性办理

  建立台账管理机制

  成都市根据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建设、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集中新建、非居住存量住房改建、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和各类享受政策支持的租赁住房纳管等方式,分门别类制定项目认定审批流程和项目申请书、项目认定书模板,明确申请条件、审批流程、职责分工、审核内容等事项,并针对“商改租”“工改租”等项目审核程序相对复杂的实际,制定详细的操作细则,逐一明确申请要件,规范办理流程,切实方便企业申请办理。

  同时,实施专项台账管理,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方式,分别建立房源台账和项目认定台账,明确项目认定单位、时间、套数、面积、计划投资、房源类型、实施主体等事项,指定专人进行挂账销账管理,实时动态更新工作进展,倒排进度挂图作战。

  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联合审查机制

  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下,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项目认定联合审查。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申请受理、系统建设和台账建立,牵头组织联合审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做好规划审查、土地供应工作;财政、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负责财政、税务、金融支持;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引领担当作用,负责房源筹集、资料收集、项目报审等工作,对联合审查通过的项目及时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如,成都高新区针对辖区申请企业多、项目数量多、房源总量多的实际,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细化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明确审核办理时限,通过召开项目会审会、领导小组会等,加快审核工作进展。2021年10月,一次性出具项目认定书14份、认定房源7165套(间)。

  加强统筹谋划

  建立快速审批机制

  成都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立快速审批机制,优化完善工作流程,着力打通审批环节壁垒,采取“三同步”工作原则,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同步筹集、同步审查、同步认定,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各部门协同推进,通过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对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建设方案、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申请材料进行网上联合审核并出具联合审核意见书,切实加快审核进度,提高审批效率。如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履行住房、建设、国土、规划等多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职责整合的优势,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提前研究梳理项目,认真核查项目申请材料,通过领导小组高效便捷完成审查,仅用了不到5天的时间,完成全区6份项目认定书、6536套(间)房源从企业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初审、多部门联合审查、领导小组认定、出具项目认定书等全流程办理工作。

  加大政策宣讲

  建立通报激励机制

  成都市高度重视政策宣传,采取专题学习与集中培训、市级部门宣讲和区(市)县宣讲、行业主管部门培训与申请企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分级先后6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申请企业召开宣讲培训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宣讲解读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培训讲解项目认定职责分工、申请资料、申请流程和办理程序等事项,指定专人负责实时答疑解惑,确保行业主管部门熟练掌握政策规定、经办人员熟悉办理流程、企业熟知申请程序。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市)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压实主体责任,按照日问询、周小结、月通报的方式,加强对项目认定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认定进度滞后、认定程序不规范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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