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房地产>>新闻中心>>

江门简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手续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广东省江门市政府日前印发了《江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将进一步降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门槛、简化审批手续。

  健全联动机制方面,《办法》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增设电梯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增设电梯的前期咨询、政策宣传、业务指导、民意协调、纠纷调解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助镇(街)开展增设电梯相关工作。

  调整业主表决同意比例方面,《办法》规定,“增设电梯应当征求本幢或者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幢或者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降低了增设电梯业主表决同意的门槛。

  江门市2018年起连续将该项工作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通过这一“小切口”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大变化”,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启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957台,已完工投入使用611台,有效解决了老旧住宅居民上下楼难的实际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和短板,促进增设电梯工作更规范、更便捷。”相关负责人表示。

  (江 悦)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