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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创新供地模式 租售同权 优化公共服务

  自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以来,福州市严格顶层设计,坚持多主体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获得了一批优质住房租赁项目,有效推进租售同权,探索创新租赁住房三类七种供地模式。

  严格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福州市着力推行“一间房、一张床”模式。福州市坚持小户型为主,并注重户型多样性,对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分区县实行“3:3:3:1”和“2:3:4:1”配比标准。即:五城区新建项目40、50、60和70平方米户型占比分别按不超过30%、不低于30%、不低于30%和不超过10%设置;七县(市)区新建项目40、50、60、70平方米户型占比分别按不超过20%、不低于30%、不低于40%、不超过10%设置。

  促进“本地民企+大型国企”融合发展。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指导下,福州本地民企与大型国企合作,双方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为民,将推动福州租房市场跨越发展,促进租房市场品质化发展,在霞湖村共同打造居住条件优越、功能完善、年轻有活力的智慧公寓——CCB建融家园·畅元霞湖公寓。该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霞湖村78号,总面积10654平方米,共有270间精品公寓,四周高校簇拥,坐拥仓山学府芯生活圈,汇聚十多条公交线路,紧邻达奥体板块与仓山万达商圈。指导产业园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是福州首个“政府主导、产业引领、国企搭台、市场运营”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园区。为了更好地引进和安置园区企业的先进人才,产业园区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和区政府的要求,向驻园区企业的高管及引进的高端人才的357套人才公寓,给予租金价格优惠。

  加快推动租售同权优化公共服务。福州市积极探索租售同权服务模式。对承租房屋为唯一住房的,允许承租户子女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合法承租户可享受如下待遇:孕妇可在本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可就地免费办理儿童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承租户可以参加并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在异地转移、接续。按规定享受免费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信息服务;70岁以上老人可参照福州市五城区居民标准享受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推广共享模式,打造共享厨房、洗衣房、客厅、健身房等设施。

  探索创新租赁住房三类七种供地模式。第一类集体用地探索两种模式出让;集体用地限地价公开出让。参照商品房用地最高限价制度公开出让,同时引导村集体将土地收入全额用于回购出让地所建租赁住房,与竞得人分割办理各自权属登记。集体用地作价入股合作经营。采取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合作经营方。第二类工业用地探索两种模式改建租赁住房;自有工业用地转变用地性质,采取“双评估”方式补缴土地出让金后,转为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快速启动开发建设。闲置工业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对符合规划、消防、结构安全要求的闲置工业厂房,按照“用几年、补几年”原则补交土地收益金后,改建改造为租赁住房,土地性质不变,最低缴交年限5年。第三类国有用地探索三种模式出让。国有租赁用地整宗出让,重点安排地铁沿线项目。国有商品房用地自持租赁住房。明确中心城区部分商品房项目自持租赁住房最低比例不少于20%,并推行溢价率达到30%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国有商品房用地配建租赁住房。明确中心城区部分商品房项目配建一定比例租赁住房,由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并统一经营。

  陈方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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