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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再贷须等5年 三套房不受理
- 时间:2014-01-10 13:45
- 来源:北方网
国管公积金中心通知,自2014年元旦起,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买第三套房的,国管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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