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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交易多已强制监管 买方欢喜卖方愁(2)
- 时间:2013-08-12 09:15
- 来源:新京报
望京中原地产一门店的经纪人王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增加资金监管流程,中介也就是多跑两趟银行,算不上很麻烦。很多情况下,还是担心房主的压力,所以才不主动告知。”
去年曾经卖掉手中房子的薛先生,很庆幸当时没有实行资金监管:“我的房子当时有70万贷款,我拿着买家给我的首付办理提前还贷,解抵押后才能过户。如果走资金监管,钱要过户之后才能拿到,我上哪儿去凑这70万?”
事实上,到款慢确实是卖方不愿意走资金监管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不走资金监管,房主在过户之前就可以拿到房款。而如果走监管流程,必须要等到过户完成之后,才能从监管银行拿到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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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流程
过户后资金才转入卖方账户
从5月1日施行监管的11个区县,流程如下:买卖双方网上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后,买方应将自有交易资金部分足额存入监管账户,系统自动确认资金足额后方可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买卖双方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出具电子指令,由监管银行将监管账户内的自有资金划转至卖方账户。
如买卖双方未达成交易,网签合同注销后,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出具电子指令,由监管银行将监管账户内的自有资金退回至买方账户。
新京报记者 刘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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