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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交易和不用官方合同 中介或被罚3万

   广州房屋交易监管重大变革,相关办法昨起公示征求意见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昨起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办法透露了诸多监管新举措,如将二手房交易资金设立类似于“支付宝”的专用账户,开发商承诺的楼巴、学校等配套须写进合同并与广告资料中一致,中介发布“水盘”最高可罚3万元……

  二手房

  交易必须使用官方合同文本

  办法透露,将由房管部门建立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该平台与税务、银行联网,可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查询、交易合同网签、交易资金监管等服务。一、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合同及房产中介合同都须通过该平台订立。合同订立后,未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或解除合同,同一个房屋将不能再通过该系统订立买卖合同。

  办法规定,今后一、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合同及房产中介合同都须使用房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补充合同的,其补充合同不得变更、删减合同示范文本的必要条款。据了解,目前广州一手房已基本在使用官方合同,但二手房交易中,不少中介仍在使用自己的“土合同”。

  违反上述规定,一手房的开发商将按每宗3-5万元金额处罚,二手房交易涉及的中介每宗处以3万元罚款。

  将设“支付宝”式监管专户

  为解决二手房资金交付与房屋产权转移、房屋交付存在时间差而带来的风险问题,防止中介占用、挪用、侵占交易资金,办法提出了设置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二手房交易资金按规定存入专用账户后,房地产登记机构方可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

  “就有点像‘支付宝’,它与网签、房地产登记等系统联网,受房管部门、银行等监控,交易一旦产生就自动生成账户。”市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专用账户监管过程不收取手续费,不增加当事人的交易成本。专户具体操作办法将由房管、财政、人行等相关部门随后制定细则。

  根据办法,二手房中介及其从业人员禁止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否则罚款3万元。

  另外,当前不少中介为吸引顾客,特意放一些过时或不真实的房源,俗称“水盘”。对此办法规定,中介机构及人员发布租售信息应当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出现房屋成交或当事人撤销委托、委托期满导致委托终止的,应当即时删除已发布的信息。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发布房屋交易信息,或者不按规定删除已发布的房屋交易信息的,由房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手房

  创建开发商及中介信用档案

  对一手楼的开发商监管方面,办法规定,自销售之日起至销售全部完毕前,下列信息应在销售现场公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并明确标示建筑区划内的市政规划道路,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等内容。

  办法规定,上述信息连同“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提供的交通服务设施设备(如楼巴)、服务期限和服务价格”、“幼儿园、学校等教育配套设施”等应当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入,与预售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宣传资料中的承诺相一致。这一规定作为开发商的“诚信责任”。

  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上述条款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责任”的要求,将有助于避免开发商卖楼时承诺不兑现等现象,这里公布出来也是提醒市民,签署合同时注意对比上述事项。

  如果开发商违反上述规定怎么办?该人士表示,除了房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措施外,办法还特别创建了一整套信用评价体系加以约束。开发商及二手中介的主要环节基本都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内,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奖励情况、被投诉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资料。同时,这些信用档案将由房管部门公示,并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责任编辑:崔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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