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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酒店可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值得实践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指出:本市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商业办公、酒店旅馆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佛山市拟将商业办公、酒店旅馆等非居住存量房屋作为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以增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的能力。这种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思路,是值得实践和值得借鉴的。

  当下,各地都在按照中央的部署,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但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于要先解决资金、地块等问题,建设起来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受各方因素的困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套数也受到制约,也就是说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不能很快解决所有“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现在,佛山市将探索改建商业办公、酒店旅馆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显然是在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上的一种创新。写字楼、酒店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节约资金的有效办法,同时,又可以使住房困难的“夹心层”及早有安居之所,实是善莫大焉的好办法。

  所以说,佛山市将探索改建闲置写字楼、酒店旅馆,作为房源是比较实际的。虽然今年各地上马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数量很多,但从需求量来看,这些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还无法从根本上满足“夹心层”的住房需求。因此,各地政府应一手抓新建,一手抓盘活。通过新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租房房源。

  总之,在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问题上,各级政府理应不拘一格,主动替住房困难户“找米下锅”,不仅需要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而且还应不断拓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譬如借鉴佛山市“写字楼酒店可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思路,以及完善制度设计将居民闲置房纳入房源等,以保障住房困难群体住有所居。

  沈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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