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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近日,《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根据办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含未婚、离异等单身人士)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采取现房销售模式,户型以实用紧凑型的两居室、三居室成套住房为主。销售基准价按照工薪收入群体可负担、项目资金可平衡、发展可持续的原则,综合考虑住房保障政策、房地产市场情况,结合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在销售基准价的基础上,结合房屋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20%。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同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互换、转让、赠与所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出租所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购买本住房以外用途设立抵押权,设立居住权,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1年及以上,以及改变住房用途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对于申购成功者,如果承购人在持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期间,在本市另行购买自有产权住房,应当向建设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以机构回购的方式退出所购买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妥善办理产权转让和退房手续。
 

 (记者:刘一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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