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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本报记者 周 丽

  云南省委、省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多次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房地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9月初,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坚定目标,全力以赴稳市场

  云南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分三步走——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全面整治整改阶段、建立长效机制和实施常态化管理阶段,最终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聚焦问题,因地制宜抓落实

  云南省级部门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未在商业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违反规划建设,违规扩建、加建、开挖地下室、占用公共空间等违章搭建行为”等32条必须整治事项,要求全省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自查自纠情况,细化整治事项目录,有的放矢逐项抓好整治。

  成立专班,部门联动成合力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8部门成立省级工作专班,通过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重点突破等方式,整合力量着力解决一批房地产领域长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求全省16个州(市)成立对应工作专班,在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群众投诉信访量较多的州(市),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省、州(市)协同发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台账,拉网排查不遗漏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梳理完善全省各地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压实责任、挂图作战。建立督办、约谈、通报、评价、问责等机制,省级专班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全省整治工作进展,将整治情况纳入《云南省房地产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专项内容,每月报送省人民政府并抄送各州(市)人民政府,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督促整改。

  畅通渠道,重拳出击严整治

  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媒体监督作用,主动向社会公布16个州(市)投诉举报电话,引导公众参与整治行动。9月,全省共排查出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8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91家、住房租赁企业9家、物业服务企业(小区)594家(个)。截至目前,已整改348家(个),共约谈、函告160次,行政处罚11次,清理机构6家,并将违规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此外,全省第一批违法违规四类企业名单已公开通报,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有效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

  下一步,云南省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深入实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好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主动战,助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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