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房地产>>新闻中心>>

南昌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使用安全负责

  江西省南昌市以加强房屋管理为抓手,以保障房屋使用安全为出发点,以注重可操作性为落脚点,编制《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现已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房屋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措施、基本制度,为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职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条例明确了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同时,明确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相应安全责任,并对房屋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责任进行了规范。

  房屋装修是实践中常见的可能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为规范房屋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结构安全,条例对依法无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涉及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房屋装修,明确了其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房屋装修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和报告的责任。

  针对建筑幕墙数量增加以及使用年限增长问题,条例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建筑幕墙的安全检查、维修养护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规定建筑幕墙至少每10年进行一次质量安全性检测。

  为了加大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禁止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擅自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并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违法行为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其他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

  (王 健)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