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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销售——千呼万唤始出来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在3月9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期待了多年,现房销售“破茧而出”,正可谓千呼万唤春到来,翘首以盼待花开。

  ——2023年1月17日,倪虹部长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就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到位。

  ——2023年12月21日,他在新一次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推动商品房开发方式、融资方式、销售方式转型,有力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

  ——2024年2月29日,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上,他再次强调,全力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有效支持现房销售,稳定市场预期。

  在全国两会召开的重要时点,他当着中外记者、面向社会各界给推进现房销售定调,这还是第一次。

  商品房预售制的出现,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实施该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当时住房短缺问题,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参照香港预售“楼花”的某些做法,推出了商品房预售制度。多年来,这一制度在加快住房供给、推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需要看到的是,我们正在实施的商品房预售制和香港的相比,存在一些差异。香港的预售制是购房者在前期缴纳少许订金后,待项目达到交付条件时购房者的按揭贷款才会发放,项目建设主要依靠开发商贷款来完成。而我们的预售制是项目只要达到预售条件,购房者的按揭贷款就会发放。此外,香港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是由买卖双方认可的律师来监管的,如此一来,开发商既无法挪用购房者的订金,也无法挪用按揭贷款,即使不能按期交楼,也能保证订金还给购房者,从而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尤其是,近些年来我们的商品房预售制出现了一些弊端,如开发商延期交房、项目烂尾等。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推进现房销售的呼声日趋增多,不绝于耳。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多次作出部署,杭州、济南、合肥等一些城市开展了现房销售试点工作。随着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加快落地,现房销售制度将会有力有序推进。

  当然,推进现房销售不能搞“一刀切”。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加快开展;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绝不能出现新的交付风险,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购房利益。

  我们推进现房销售,要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让购房者“所见即所得”,小区环境、生活配套、物业服务等内容,不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在买房过程中就可以真切感受到的,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住得舒心。

  笃志前行,虽远必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购房者利益出发,让商品房制度改革真正惠及千家万户。我们相信,只要坚定信心,尊重规律,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一定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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