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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多元解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为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妥善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居”生活的美好期盼,2023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纠纷中的基础作用,促进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2024年1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广州市联合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交流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调解优先,筑牢百姓安居的“第一道防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广事多,物业服务、商品房买卖、商品房租赁、建设工程合同等方面民事纠纷易发多发,既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又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趁早趁小化解治理。调解作为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柔性”解纷方式,能够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强调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促进当事人以非对抗的调解方式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以实实在在的法治成果为百姓安居保驾护航。

  汇聚合力,促成“行业纠纷行业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落实过程中,需要司法部门的协助,发挥调解机制的作用;司法部门在处理纠纷过程中,离不开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一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有解决本系统本行业矛盾纠纷的职能和专业优势,其组建的调解队伍吸纳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家,更加熟悉本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各级法院作为专门化解纠纷的审判机关,能够提供培训指导、平台支持、宣传普法等方面的坚实保障。“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通过整合双方资源,形成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调解合力,注重发挥行业力量依法化解纠纷,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先行先试,推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面铺开。去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已在6个省开展试点,形成了一定的经验做法,取得了初步成效,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例如,针对建设工程诉讼当事人举证难、审理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引入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参与调解,创立“评”“调”“裁”一体解纷机制。又如,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积极推行“社会治理专家委员会+市民委员会+法务特派员”工作机制,对存在矛盾纠纷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筑公司等,由法官、市民代表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家现场开展法治服务,早介入、早预防,将苗头风险化解在源头。

  《千金要方》有言:“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积极探索。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以“善解”促“善治”,让调解这朵“东方之花”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绚烂绽放,为人民安居、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钟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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