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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 时间:2021-10-12 10:13
- 来源:中国建设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自然规划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购房补贴、土地成交价款缴纳等方面作出新规。
根据意见,为吸引留住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尔滨购房,施行购房补贴政策,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的,以及已自主创业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各类人才,在哈尔滨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生)2万元。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项目(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缴纳土地出让起始价的20%作为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六个月内缴齐剩余土地成交价款,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利息。
王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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