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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城市主体责任 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浙江杭州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力度

  自2016年举办G20峰会以来,浙江省杭州市城市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在城市竞争力持续提升的同时,大量人口拥入城市,新市民住房问题日益凸显。为此,杭州市扛起城市主体责任,主动采取措施,持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力度。目前,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2万套(间),拥有可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中式租赁公寓5.7万套(间)。

  聚焦存量 完善机制

  为摸清需求情况和存量资源情况,杭州市坚持市区联动、多方协同、合力推进。成立市级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统筹领导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摸底调查工作。印发《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分“摸底调查”“统计整理”“分析总结”3个阶段开展实施。

  市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各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摸底调查工作,各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属地范围内的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调查工作。各区政府参照成立区级摸底调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展“拉网式”摸排,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土地和房屋并做好信息记录。制定并下发6类摸底调查统计表,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同时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摸底调查程序,实现线上填报、实时统计。

  根据摸底调查工作情况,杭州市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力争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3万套(间),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到2025年,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加成熟,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杭州市着力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审,让各类市场主体能够顺利、便捷走通报批程序。在这方面,杭州市在发展蓝领公寓时就进行了积极探索。蓝领公寓主要利用存量土地或房屋新(改)建方式筹集,鉴于项目建设的特殊性,为做好项目审批工作,杭州市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原则,简化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环节的程序。项目竣工后,各区组织多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验收,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并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因地制宜 细化措施

  从满足职住平衡出发,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向一定区域内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同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要求原则上不高于7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要求20~45平方米且户型不少于80%,一般不超过50平方米。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业事业单位自有闲置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增加“支持将闲置的或已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的政府投资、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予以转化;鼓励利用地铁、公交停保等上盖物业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探索利用村级留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租金标准应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执行,具体由投资主体或运营管理主体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评估确定。

  明确鼓励支持各区政府协调、统筹村级留用地指标,统一开发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产业园区利用配套用地方面,明确支持在确保安全、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将产业园区工业项目的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鼓励产业园区按照优化布局、合理配套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造工业邻里中心。

  按照属地负责原则,明确由各区政府负责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并对现有存量房源的转化机制进行了明确。杭州市明确成立市、区两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由市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区级领导小组负责联合审批、联合验收,出具项目认定书。

  积极纳管 数字赋能

  在2019年以来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中,杭州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存量优先、兼顾增量,有序整合、试点推进,政策统筹、加强监管”的基本原则,整合杭州市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等,并将其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以中小户型单身公寓为主,严格控制大户型,7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住房套数占项目总套数比例一般不低于80%;蓝领公寓以建设面积3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集体土地建设的租赁住房要求50~70平方米户型为主;企业自建职工宿舍以小户型为主,一般在40或60平方米以内。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和蓝领公寓租金标准均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70%。

  单列租赁用地并单独出让建设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按照市区年度出让商品住宅用地总量的5%来确定供地指标;利用存量土地或房屋新(改)建蓝领公寓,主要是在城中村将改造范围内将拆未拆的酒店、办公用房、学校等建筑改建,或在已拆平但项目短期内不实施的地块上新建,合理利用空置房源加以改造利用;试点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首批6个项目现已全部开工建设,筹集房源1800套;一批大中型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建设的职工租赁住房项目,已按规定组织论证后开工建设。

  出台《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纳入资金支持范围,分别给予10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的筹建资金补助,并全部按25元/平方米/年给予运营资金补助,切实减轻筹建运营主体资金压力。同时将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纳入建设银行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融资服务范围。

  杭州市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平台,将蓝领公寓和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所有房源纳入平台监管,坚决防止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同时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便捷服务。截至目前,杭州市已筹建蓝领公寓4.1万间,考虑到杭州市蓝领公寓主要面向为城市提供基本服务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有“非杭户籍”“市区无房”“合法稳定工作”三个要求,杭州市对符合蓝领公寓条件的人员,允许通过用人企业以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租赁房源全面纳入面向企业提供精准在线服务的“亲清在线”平台的“我要租房”板块,无需企业提供任何材料,通过大数据分析即可自动筛查是否符合条件,实现申请企业“在线申请、网上签约、当天入住”的租赁新模式;还可通过在市、区两级门户网站或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查看各个项目租赁受理通告,根据通告要求由用人单位办理申请入住等手续。(包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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