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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近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共同会签《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意见》,建立物业服务领域“1+4+N”协同共治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意见以物业服务领域“1+4+N”协同共治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主题,充分依托综治中心整合各成员单位解纷资源,助力四川地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从“各自为战”转向“系统作战”,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从“单一解纷”转向“多元共治”。

  其中,“1”是一个中心,即以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为中心;“4”是各成员单位共建四项工作机制,即法治共建机制、多层级分流化解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多元解纷保障机制;“N”是多方解纷力量以及各地区工作中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解纷经验和工作方法等。

  该机制旨在解决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核心问题,即各成员单位在多层次、递进式、系统化的全链条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具体“出场顺序”和“工作方法”,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检察和解衔接联动的全周期纠纷预防工作格局助力物业纠纷预防化解。

  多层级分流化解能否有效运转,关键在于各成员单位之间能否真正“联”起来、“动”起来。该机制确立统筹协调、信息共享的“立体化”沟通模式,通过风险研判评估、联合预防处突、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信息联动通报四个工作模式予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助力各成员单位之间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解纷工作合力。

  此外,该机制从资源、队伍、经费、宣传四个方面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工作保障,即各成员单位应全力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调解经费保障及加强宣传引导。

  解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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