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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池面山区域严禁连片房地产开发

  云南省昆明市已完成滇池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并按照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实行“三区”差异化管控,严禁滇池面山区域连片房地产开发。

  据介绍,近年来滇池保护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水质企稳向好,2016年摘掉劣Ⅴ类帽子,2018年部分上升为Ⅳ类,之后全湖水质达到Ⅳ类;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42%,湖滨形成平均宽度约200米、植被盖度80%以上的闭合生态带,水生植物达303种、鱼类达26种、鸟类达139种,湖体蓝藻水华明显减轻。

  但是,滇池仍面临流域发展环境压力大、土地资源趋紧、水资源短缺、水生态脆弱、面源污染较重以及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滇池保护治理依然任重道远。

  据了解,“两线”划定后,按照《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49.38平方公里,比《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划定的滇池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25.07平方公里增加了24.31平方公里,是滇池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的1.97倍,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生态保护缓冲区禁止新增商品住宅和村民回迁安置房以及新建、扩建工业项目、陵园、墓葬;绿色发展区严禁滇池面山区域连片房地产开发,并优化种植产业结构,推广绿色生态种植,鼓励耕地轮作。

  赵珮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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