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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助圆“夹心层”安居梦

  建设共有产权住房是满足城市“夹心层”购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人口大量进入城市,尤其是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数量不断增多,住房需求旺盛。与城市其他群体不同的是,“夹心层”面临着尴尬的住房困境。一方面,他们超过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无法享受“双困”家庭的政策保障;另一方面,他们收入水平不高,买不起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给想拥有产权住房的群众带来了福音。早在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选取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六个城市,试点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随后,不少城市加入到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队伍,宁波市便是其中之一。

  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基本原则,与其他城市相较,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有一些不同之处。比如,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共有产权住房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销售;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十年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上市转让;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可以购买政府产权份额。作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宁波市的探索将为其他城市提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经验。

  纵观全国,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房源位置偏远,导致有些群众摇号中签后放弃购买;教育、医疗等配套不齐全,群众生活不方便。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城市各个部门协同发力,只有打出政策“组合拳”,才能让市民安居乐业。

  目前,不少城市已经发布了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将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相信未来,随着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夹心层”不仅“住有所居”,还会“住有优居”,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不断增强。

  王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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