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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保交房工作 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刘丽媛
 

  5月17日上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就保交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何立峰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继续坚持因城施策,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扎实推进保交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等重点工作。

  当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出台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如何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关于保交房工作会议精神,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他们表示: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的重大行动,不仅雷厉风行,而且要求更加明确具体,力度很大。这反映出党中央对保交房这一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这场攻坚战。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会议提出,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在建已售未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这说明,保交房要坚持多措并举、‘分类处置’,最大程度确保项目合格、资金平衡。”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记者表示,能用市场化手段解决的,就要争取纳入项目“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对穷尽所有手段都无法实现资金平衡、资不抵债的项目,要进入司法处置程序,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认为,推动资不抵债的项目进入司法处置程序,处置过程中要把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到首要位置,并且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让违法违规者“金蝉脱壳”,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

  用好融资协调机制

  将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支持

  会议提出,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充分用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

  “通过攻坚战,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对于恢复市场信心起到重要作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浦湛表示,对面临交付困难的在建已售商品住房项目,解决融资是关键,要充分依托今年1月建立的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形成“推送—反馈—整改”闭环管理,推动更多项目通过整改达到“白名单”条件,获得融资支持,建成交付。

  李宇嘉对此表示,用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的重要路径。以建立项目“白名单”为契机,强化各方责任,夯实“推送—反馈”“投放—使用—收回”的双向联动机制,尽可能推动更多的项目向合规项目转化,从而实现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

  坚持“以需定购”

  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会议提出,城市政府坚持“以需定购”,可以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一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吴璟认为,这是统筹“市场”与“保障”的一次政策创新,能够发挥“一石三鸟”的作用。他说,这一要求准确定位了并直接作用于当前部分城市住房市场存在的供应压力较大这一矛盾,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推动住房市场供求关系回归合理区间,促进住房市场进一步企稳向好。同时,通过收购存量商品住房这一直接途径,可以帮助房地产企业恢复和强化自身的“造血”能力,进而与政府的系列工作举措发挥合力,共同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

  “此举对进一步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表示,不仅可以帮助部分资金困难房企解困,防止债务风险上升,防范和化解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还可以降低地方房地产显性库存和隐性库存,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稳住房地产市场的基本面。此外,还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早日解决部分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所研究员刘琳向记者表示,此举一方面可以有效帮助困难房企解困,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有利于推动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用于回购商品房和土地的资金,可以利用政府专项债,人民银行也要给予再贷款支持。”刘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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