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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动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 张 仲

  房地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5月17日,何立峰副总理在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讲话中强调,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会议召开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解读政策文件,作出部署安排,明确事项要求,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刻理解把握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减少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的库存规模,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和房屋资源,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和工薪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三是有利于与保交房工作和“白名单”机制形成合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眼中形势胸中策,缓步徐行静不哗。在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中,要拓宽思路,稳妥把握、扎实推进。一是摸清底数,坚持以需定购。全面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库存水平,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二是规范实施,防范各类风险。规范收购主体、收购过程、配售配租,确保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价格、位置均合适。三是做好对接,落实金融支持。国有企业和银行加强沟通,充分利用低成本贷款资金,切实做到资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

  审大小而图之,酌缓急而布之。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做到组织有方、行动有力、落实有效。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多部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二是完善配套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三是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条件成熟项目尽快落地。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创造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样板引路、示范先行,为深入推动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要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在推动消化存量房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过程中,充分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按照当地实际,细化各项工作,合理制定任务书、科学排列时间表、精准描绘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努力向党和人民递交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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