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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政化的楼市调控逐步退出

    社论
 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系列评论之七
 日前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没有具体提及“房价”,但是,很多观察者已经发现,未来楼市调控的思路之变,已经跃然纸上。
 就在昨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0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月底报告,数据显示,10月房价无论是环比还是同比,呈现上涨趋势的城市,均占绝大多数。其中,10月房价环比上涨的有65个,同比上涨的有69个。
 自今年5月以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月底报告,均显示绝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每月环比和同比都呈整体上涨的趋势。这已然充分说明,今年2月启动的以“限购限贷限价增加交易税”为特征的“新国五条”,其平抑房价上涨的功效并不显著。
 过于依赖行政化的楼市调控,显然难以实现调控预期。这不仅之于近半年来的楼市调控如此,之于近十年来,其整体功效亦是如此。
 本届三中全会认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段话用到楼市应该就是,楼市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市场,政府应尊重市场规律改进调控方式。逐步告别行政化的楼市调控已是时候。
 故而《决定》没有直接提房价,但是不少内容却也和房价直接相关。如《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如此,通过农地同权同价入市,可以将土地供给和土地定价的权力,从原先地方政府手中逐步交给市场。而理顺了土地市场,才能从根源上理顺住房市场,将土地供给权和土地定价权交给市场,才能砍掉地价持续高企背后的地方政府之手,也就才能给虚高不下的房价降温。
 同时,《决定》还提到,建立全社会房产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以及“探索实行官邸制”,未来这两项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减少公权力寻租贪腐的空间,而且可以挤出相当一部分住房存量,将会对房价起到一定的平抑之效。
 除此之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还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作为完善税制必不可少的环节,从中长期来说,不仅可以有效调节贫富差距,而且还可有效抑制房地产投资(或投机)冲动。
 应该说,围绕楼市调控,我们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已可明确感知,未来我国楼市调控的主导思维,将会从过去的行政化楼市调控思维,转变为市场化楼市调控思维——这其中,理顺土地市场是核心,住房信息公开、官邸制以及房产税扩容是必要辅助。
 市场化的楼市调控,通过包括理顺土地市场在内的系统机制构建,虽短期成效不明显,但却可以收到平抑房价的长期之效。基于此,我们可以初步推断,未来以市场化思维主导的新一轮楼市调控,对短期房价虽不会冲击过大,但是之于中长期而言,我国整体房价将进入平稳、乃至震荡下跌(相较于CPI通胀指数而言)的通道。
 当然,市场的交给市场,政府也要做好该做的事情,为社会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不可缺位。相信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到位,行政化的楼市调控将逐渐退出。

(责任编辑: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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