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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具征房产税条件 但需考虑具体情况
- 时间:2013-06-18 09:05
-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概要:孙健波表示,如果把开征房产税的目的看成是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和抑制过度消费,那么北京基本具备了征收房产税的客观条件。北京这几年房价上涨情况有目共睹,而且先前出台的限购和限价政策,比房产税的力度要大得多。另外,北京的高档住宅也是全国最多的;同时,北京的增量房和存量房数量也都很可观。
据媒体报道,针对房产税征收拟扩大试点的说法,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健波表示,征收房产税应先行立法,北京已基本具备房产税征收条件,是否纳入第二批试点还需考虑具体条件。
孙健波表示,如果把开征房产税的目的看成是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和抑制过度消费,那么北京基本具备了征收房产税的客观条件。北京这几年房价上涨情况有目共睹,而且先前出台的限购和限价政策,比房产税的力度要大得多。另外,北京的高档住宅也是全国最多的;同时,北京的增量房和存量房数量也都很可观。
孙健波表示,对房产税立法可以有几个途径,一是对国务院有关房产税的现行条例进行条文修改;二是将其上升为法律,将房产税纳入到整个地方税体系中。
孙健波称,当前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一是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二是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是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财税改革。
孙健波认为,如果以抑制房产过快增长为目的,肯定应选择房价上涨快、房价高的城市作为房产税征收试点;但如果将其作为税收体制改革的尝试,那考虑得就应更长远,二线、三线城市都可能作为试点。此外,选择试点还必须考虑到当地税务部门乐意接受,且老百姓抵触情绪不大。
对于第二批试点是否能将北京纳入,孙健波表示还要考虑北京的一些其他条件。除了税基评估中的技术问题以及房屋登记等社会信息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外,北京市的房屋属性很复杂。除了一般的商品房之外,还有大量的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等,对不同用途的房产如何适用税率以及如何评估价值成为问题。另外,在北京的各类单位的情况最为复杂,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协调比较困难。
(责任编辑: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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