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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致力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

  为深入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山东省淄博市发布《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并于近日起正式实施。

  该新规涉及住宅规划设计品质、住宅建筑设计品质、住宅市政园林景观设计品质、住宅施工质量品质四个方面,重点突出品质提升和问题解决,对商品住宅品质提升在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施工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物业服务等方面明确刚性要求。

  新规以居民需求为出发点,适当提高了配建标准。居住空间方面,明确住宅层高不应小于2.95米,住宅阳台应封闭,不得设为开敞式、半开敞式。公用空间方面,明确小区内部应设公共卫生间,且应设无障碍卫生间;应适当进行适老化设计或预留适老化改造空间。

  在停车位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上,新规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其余车位应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时,标准车位宽度在现有标准规范基础上增加了0.1米。

  新规明确,住宅项目效果图应真实合理反映实际情况,不得虚假夸大,建筑各主要立面图应明确标识材质、色彩等。鼓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开展A级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创建绿色星级建筑、建设被动式住宅等,提升商品住宅项目功能、质量、品质;对相关要求未落实的六种行为,明确了处理措施,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法处罚。

  此外,新规后附四个品质提升指引,分别提出了提升住宅品质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绿色设计、环境宜居的人性化住宅设计理念。

  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新规是指导淄博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宅项目建设、提高项目质量的方向性文件,包含诸多扎实举措,引导开发企业强化建设优质住宅产品的意识,让广大群众在淄博不但“有房住”,更能“住好房”。

  鲁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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