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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住房办:三户违规廉租房家庭被清退


住房办工作人员正在收回承租人的钥匙。本报通讯员张芳摄

  23日,记者了解到,近期滕州市住房办对不符合条件的廉租房承租户进行了清退,共有3户承租人被清退。

  据了解,这3户被清退承租人,一户是因为承租人死亡,而共同居住人不符合承租条件被清退。另外两户则是因为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

  据住房办工作人员介绍,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满一年的;将租赁的住房擅自转租、转借的;擅自调换或者改变房屋用途的;房屋空置6个月以上的;累计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或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未按要求及时申报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的承租人,只要达到以上任一标准,都将被清退。

  记者了解到,目前,滕州共建了1210套廉租房,已有740套交付使用,完成配租410套,自2010年首次配租以来,滕州市共清退10户承租人,现在有400套廉租房被承租人居住。而现在,滕州启动了第四批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为金城花园三期廉租住房,有三百多套。户型面积50平方米,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6月23日申请完毕,随后将进行核准公示。

  据住房办工作人员介绍,被清退的3户承租人,2户已办理完验房、退房手续。另外1户由于暂时不能搬离,所以滕州住房办将给予承租人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间按公有住房租金2.33元每平方收取租金。


 

(责任编辑: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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