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房地产>>保障房>>
加快推进人才住房保障
- 时间:2023-03-29 12:35
 -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对人才住房保障土地、财政、税费、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为各地各部门实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多品种供应、多群体覆盖、符合云南实际的人才安居模式。
指导意见明确,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在当地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的人才、在当地无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纳入保障对象。人才住房由各级政府依法依规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原则,支持各州(市)、县(市、区)、各人才聚集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园区(开发区)结合实际多渠道为人才提供住房,鼓励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和平台运营公司等共同参与人才住房保障。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要采取实物保障和发放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主导筹集人才住房、实施共有产权住房、畅通人才购房渠道、提供购房租房补贴等,为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鼓励各州(市)、县(市、区)按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套数30%的比例筹集人才住房。对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综合采取租(购)房补贴、成本价购买等方式进行;对在滇就业创业青年人才等,主要采取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助力人才安居。
在财政政策支持方面,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投资人才住房建设筹集及运营管理资金、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支持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用于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人才住房建设等。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税费减免、水电气价格支持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增值税、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人才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等。
(郎晶晶)
友情链接
- 
		
		 | 中国建筑 
		
		 | 中国铁建 
		
		 | 中国建筑业协会 
		
		 | 中国建造师 
		
		 | 数字化企业 
		
		 | 中国交通新闻 
		
		 | 中国项目招标 
		
		 | 中国基础建设 
		
		 | 建筑网 
		
		 | 中国名企排行 
		
		 | 山西建筑考试 
		
		 | 中国城市网 
		
		 | 中国建材市场网 
		
		 | 中国工业新闻 
		
		 | 综合节电 
		
		 | 中国新闻网 
		
		 | 中国水利 
		
		 | 中国日报网 
		
		 | 中国南方电网 
		
		 | 建材之家 
		
		 | 城市交通网 
		
		 | 中国工程网 
		
		 | 中国港湾 
		
		 | 中国路桥 
		
		 | 全球贸易网 
		
		 | 中国能源 
		
		 | 国联资源网 
		
		 | 绿建之窗 
		
		 | 鲁班大学 
		
		 | 一览路桥网 
		
		 | 中国铁路 
		
		 | 全球资源 
		
		 | 五展六会 
		
		 | 新型建材 
		
		 | 虫筑网 
		
		 | 中国电建 
		
		 | 环保设备 
		
		 | BICES 2025 
		
		 | 冶金工业 
		
		 | 中国交建 
		
		 | 中国中铁 
		
		 | 阿拉丁 
		
		 | 河姆渡 
		
	
 

			















